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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林业集团营林绿化有限公司采购招投标 代理服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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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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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各类项目招投标工作规范、高效开展,根据《呼伦贝尔林业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一家专业的招标代理服务公司,负责本公司各类招投标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一、公司概况

本公司业务广泛,涵盖林业、农业及工程建设领域。林业方面,人工造林、树木种植经营、森林经营和管护到产品销售的全产业链,提供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服务,同时开展林业机械制造、销售与服务。农业领域,进行草与中草药种植、草制品产销,以及农作物秸秆处理、收割等服务。工程建设上,具备园林绿化、土石方施工能力,提供城市绿化管理、生态恢复及监测等服务。经营许可方面,除营业执照允许的常规经营活动外,在建设工程施工、草种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建筑物拆除(爆破除外)等特定领域也获有许可,合法合规开展业务。

二、服务范围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项目的要求,为呼伦贝尔林业集团营林绿化有限公司提供从招投标前期准备、招投标文件编制与发布、招投标过程组织、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与处理、招投标后续跟进的完整招投标代理服务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一年服务期

四、服务报价

(一)明确按一年服务期收费的标准及依据,报价应涵盖这一年服务期内所有招投标项目代理工作的费用,报价文件需清晰易读。

(二)明确报价有效期。

五、参比单位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

(三)具备丰富的多类型项目招投标服务经验,尤其是在林业工程、草业工程、园林工程等领域,提供近三年不同类型项目的成功案例。

(四)拥有专业且稳定的招投标服务团队。

(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近3年内,参比单位(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

六、比选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复印件。

(二)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2023-2025年)内参与的企业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及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本年度财务报表,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验资报告。

(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

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

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

三是要求有公平、公正、保密以及评审报告质量、专家的合理配置等方面的承诺;

四是在与我公司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单位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五)服务报价。

(六)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比选单位公章。

七、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均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比选单位须将所有材料密封至标准档案袋内,并贴封签(封签需盖章)。

截止时间:202631817:00时。

报名地:呼伦贝尔林业集团营林绿化有限公司606(呼伦贝尔市城乡住建局6楼)

报名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13030420601

八、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由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从资格符合性、专业能力、报价等方面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中选机构。

比选单位请仔细阅读公告,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呼伦贝尔林业集团营林绿化有限公司所有。

 

 

 

呼伦贝尔林业集团营林绿化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3日

 

报名登记表.docx

承诺书.docx


 日期:2026/3/13 16:4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