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河流域生态保护恢复综合治理项目(2024、2025年度)》顺利推进,根据《呼伦贝尔林业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1家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河流域生态保护恢复综合治理项目(2024、2025年度)》作业设计编制技术服务,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概况
根据项目地块权属单位,将项目区按管理范围划分为额尔古纳市、牙克石市、根河市、乌奴耳林业局4个治理单位。
4个治理单位的共性问题是森林资源以天然次生杨桦林为主,林缘退缩,林分密度低,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差、生态功能相对底下,草原退化明显,需要通过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增加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诱导森林向针阔混交林演化和恢复草原植被。其中封山育林计划任务7.6754万亩、退化林修复计划任务5.4754万亩、草原改良计划任务10.3万亩、围栏封育计划任务15万延长米。
二、服务范围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代建项目的要求,为呼伦贝尔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河流域生态保护恢复综合治理项目(2024、2025年度)》作业设计编制技术服务,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
四、服务报价:最高限价64万元。
五、参比单位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
(三)具有相应的资质: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3年内,参比单位(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
(七)具备在呼伦贝尔市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六、比选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复印件。
(二)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2021-2023年)内参与的企业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及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
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
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
三是要求有公平、公正、保密以及评审报告质量、专家的合理配置等方面的承诺;
四是在与我公司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单位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五)服务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六)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比选单位公章。
七、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均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比选单位须将所有材料密封至标准档案袋内,并贴封签(封签需盖章)。
截止时间:2024年2月28日17:00时。
报名地点:呼伦贝尔林业集团有限公司1123室(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楼11楼)
报名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8697489988
凡有意参与者,请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和除报价以外的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lyjtywyb@163.com。
八、比选方式
(一)根据参比单位提供的申请资料,经我公司审核后发布邀请函。
(二)比选单位持邀请函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比选(邀请函需加盖公章)。
(三)经我公司该项目作业设计采购评审组比选评分,拟由评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中选单位(如最高分出现并列,报价最低的单位拟确定为中选单位)。
(四)结果公示。比选结果将于呼伦贝尔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1天,公示期间内被举报查实后,取消中选资格,顺位递补。
(五)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服务单位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服务内容开展相应的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呼伦贝尔林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一经发现立即将其列入公司“黑名单”。
九、具体比选时间和地点详见发布的邀请函。
比选单位请仔细阅读公告,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呼伦贝尔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报名登记表.docx
承诺书.docx